卷三 肃宗孝章帝纪第三(第5页)
辛未晦,日有食之。
秋七月癸巳,以大司农邓彪为太尉。
七年春正月,沛王辅、济南王康、东平王苍、中山王焉、东海王政、琅邪王
宇来朝。
夏六月甲寅,废皇太子庆为清河王,立皇子肇为皇太子。
己未,徙广平王羡为西平王。
秋八月,饮酎高庙,禘祭光武皇帝、孝明皇帝。甲辰,诏曰:“《书》云:
‘祖考来假’,明哲之祀。予末小子,质又菲薄,仰惟先帝烝烝之情,前修禘祭,
以尽孝敬。朕得识昭穆之序,寄远祖之思。今年大礼复举,加以先帝之坐,悲伤
感怀。乐以迎来,哀以送往,虽祭亡如在,而空虚不知所裁,庶或飨之。岂亡克
慎肃雍之臣,辟公之相,皆助朕之依依。今赐公钱四十万,卿半之,及百官执事
各有差。”
九月甲戌,幸偃师,东涉卷津,至河内。下诏曰:“车驾行秋稼,观收获,
因涉郡界。皆精骑轻行,无它辎重。不得辄修道桥,远离城郭,遣使逢迎,刺探
起居,出入前后,以为烦扰。动务省约,但患不能脱粟瓢饮耳。所过欲令贫弱有
利,无违诏书。”遂览淇园。己酉,进幸邺,劳飨魏郡守令已下,至于三老、门
阑、走卒,赐钱各有差。劳赐常山、赵国吏人,复元氏租赋三岁。辛卯,车驾还
宫。诏天下系囚减死一等,勿笞,诣边戍;妻子自随,占著所在;父母同产欲相
从者,恣听之;有不到者,皆以乏军兴论。及犯殊死,一切募下蚕室;其女子宫。
系囚鬼薪、白粲已上,皆减本罪各一等,输司寇作。亡命赎:死罪入缣二十匹,
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,完城旦至司寇三匹,吏人有罪未发觉,诏书到自告者,
半入赎。
冬十月癸丑,西巡狩,幸长安。丙辰,祠高庙,遂有事十一陵。遣使者祠太
上皇于历年,以中牢祠萧何、霍光。进幸槐里。岐山得铜器,形似酒樽,献之。
又获白鹿。帝曰:“上无明天子,下无贤方伯。‘人之无良,想怨一方。’斯器
亦曷为来哉?”又幸长平,御池阳宫,东至高陵,造舟于泾而还。每所到幸,辄
会郡县吏人,劳赐作乐。
十一月,诏劳赐河东守、令、掾以下。
十二月丁亥,车驾还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