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孝安帝纪第五(第8页)
六月戊辰,三郡雨雹。
秋七月辛丑,陈王钧薨。
京师及郡国十雨水。诏曰:“今年秋稼茂好,垂可收获,而连雨未霁,惧必
淹伤。夕惕惟忧,思念厥咎。夫霖雨者,人怨之所致。其武吏以威暴下,文吏妄
行苛刻,乡吏因公生奸,为百姓所患苦者,有司显明其罚。又《月令》‘仲秋养
衰老,授几杖,行糜粥’。方今案比之时,郡、县多不奉行。虽有糜粥,糠秕相
半,长吏怠事,莫有躬亲,甚违诏书养老之意。其务崇仁恕,赈护寡独,称朕意
焉。”
九月,护羌校尉任尚使客刺杀叛羌零昌。
冬十一月己卯,彭城王恭薨。
十二月,赵巂夷寇遂久,杀县令。
甲子,任尚及骑都尉马贤与先零羌战于富平上河,大破之。虔人羌率众降,
陇右平。
是岁,郡国十三地震。
五年春正月,越巂夷叛。
二月壬戌,中山王宪薨。
三月,京师及郡国五旱,诏禀遭旱贫人。
夏六月,高句骊与秽貊寇玄菟。
秋七月,越巂蛮夷及旄牛豪叛,杀长吏。
丙子,诏曰:“旧令制度,各有科品,欲令百姓务崇节约。遭永初之际,人
离荒厄,朝廷躬自菲薄,去绝奢饰,食不兼味,衣无二采。比年虽获丰穰,尚乏
储积,而小人无虑,不图久长,嫁聚送终,纷华靡丽,至有走卒奴婢被绮谷,著
珠玑。京师尚若斯,何以示四远?设张法禁,恳恻分明,而有司惰任,讫不奉行。
秋节既立,鸷鸟将用,且复重申,以观后效。”
八月丙申朔,日有食之。
鲜卑寇代郡,杀长吏。冬十月,鲜卑寇上谷。
十二月丁巳,中郎将任尚有罪,弃市。
是岁,郡国十四地震。
六年春二月乙巳,京师及郡国四十二地震,或坼裂,水泉涌出。壬子,诏三
府选掾属高第,能惠利牧养者各五人,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、清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