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上 皇后纪第十上(第7页)
益汤沐邑三千户。兄宪,弟笃、景,并显贵,擅威权,后遂密谋不轨,永元四年,
发觉被诛。
九年,太后崩,未及葬,而梁贵人姊嫕上书陈贵人枉殁之状。太尉张酺、司
徒刘方、司空张奋上奏,依光武黜吕太后故事,贬太后尊号,不宜合葬先帝。百
官亦多上言者。帝手诏曰:“窦氏虽不遵法度,而太后常自减损。朕奉事十年,
深惟大义,礼,臣子无贬尊上之文。恩不忍离,义不忍亏。案前世上官太后亦无
降黜,其勿复议。”于是合葬敬陵。在位十八年。
帝以贵人酷殁,敛葬礼阙,乃改殡于承光宫,上尊谥曰恭怀皇后,追服丧制,
百官缟素,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,仪比敬园。
和帝阴皇后讳某,光烈皇后兄执金吾识之曾孙也。后少聪慧,善书艺。永元
四年,选入掖庭,以先后近属,故得为贵人。有殊宠。八年,遂立为皇后。
自和熹邓后入宫,爱宠稍衰,数有恚恨。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。十四年夏,
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,事发觉,帝遂使中常侍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考案
之。朱及二子奉、毅与后弟轶、辅、敞辞语相连及,以为祠祭祝诅,大逆无道。
奉、毅、辅考死狱中。帝使司徒鲁恭持节赐后策,上玺绶,迁于桐宫,以忧死。
立七年,葬临平亭部。父特进纲自杀。轶、敞及朱家属徙日南比景县,宗亲外内
昆弟皆免官还田里。永初四年,邓太后诏赦阴氏诸徙者悉归故郡,还其资财五百
余万。
和熹邓皇后讳绥,太傅禹之孙也。父训,护羌校尉;母阴氏,光烈皇后从弟
女也。后年五岁,太傅夫人爱之,自为剪发。夫人年高目冥,误伤后额,忍痛不
言。左右见者怪而问之,后曰:“非不痛也,太夫人哀怜为断发,难伤老人意,
故忍之耳。”六岁能《史书》,十二通《诗》、《论语》。诸兄每读经传,辄下
意难问。志在典籍,不问居家之事。母常非之,曰:“汝不习女工以供衣服,乃
更务学,宁当举博士邪?”后重违母言,昼修妇业,暮诵经典,家人号曰“诸生”。
父训异之,事无大小,辄与详议。
永元四年,当以选入,会训卒,后昼夜号泣,终三年不食盐菜,憔悴毁容,
亲人不识之。后尝梦扪天,荡荡正青,若有钟乳状,乃仰嗽饮之。以讯诸占梦,
言尧梦攀天而上,汤梦及天而咶之,斯皆圣王之前占,吉不可言。又相者见后
惊曰:“此成汤之法也。”家人窃喜而不敢宣。后叔父陔言:“常闻活千人者,
子孙有封。兄训为谒者,使修石臼河,岁活数千人。天道可信,家必蒙福。”初,
太傅禹叹曰:“吾将百万之众,未尝妄杀一人,其后世必有兴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