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六 郭陈列传第三十六(第4页)
用三冬,而水旱之异,往往为患。由此言之,灾异自为它应,不以改律。秦为虐
政,四时行刑,圣汉初兴,改从简易。萧何草律,季秋论囚,俱避立春之月,而
不计天地之正,二王之春,实颇有违。陛下探幽析微,允执其中,革百载之失,
建永年之功,上有迎承之敬,下有奉微之惠,稽《春秋》之文,当《月令》之意,
圣功美业,不宜中疑。
书奏,帝纳之,遂不复改。
宠性周密,常称人臣之义,苦不畏慎。自在枢机,谢遣门人,拒绝知友,惟
在公家而已。朝廷器之。
皇后弟侍中窦宪,荐真定令张林为尚书,帝以问宠,宠对“林虽有才能,而
素行贪浊”,宪以此深恨宠。林卒被用,而以臧污抵罪。及帝崩,宪等秉权,常
衔宠,乃白太后,令典丧事,欲因过中之。黄门侍郎鲍德素敬宠,说宪弟夏阳侯
瑰曰:“陈宠奉事先帝,深见纳任,故久留台阁,赏赐有殊。今不蒙忠能之赏,
而计几微之故,诚伤辅政容贷之德。”瑰亦好士,深然之,故得出为太山太守。
后转广汉太守。西州豪右并兼,吏多奸贪,诛讼日百数。宠到,显用良吏王
涣、镡显等,以为腹心,讼者日减,郡中清肃。先是,洛县城南,每阴雨,常有
哭声闻于府中,积数十年。宠闻而疑其故,使吏案行。还言:“世衰乱时,此下
多死亡者,而骸骨不得葬,傥在于是?”宠怆然矜叹,即敕县尽收敛葬之。自是
哭声遂绝。
及窦宪为大将军征匈奴,公卿以下及郡国无不遣吏子弟奉献遗者,而宠与中
山相汝南张郴、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。后和帝闻之,擢宠为大司农,郴太仆,顺
左冯翊。
永元六年,宠代郭躬为廷尉。性仁矜。及为理官,数议疑狱,常亲自为奏,
每附经典,务从宽恕,帝辄从之,济活者甚众。其深文刻敝,于此少衰。宠又钩
校律令条法,溢于《甫刑》者除之。曰:
臣闻礼经三百,威仪三千,故《甫刑》大辟二百,五刑之属三千。礼之所去,
刑之所取,失礼则入刑,相为表里者也。今律令死刑六百一十,耐罪千六百九十
八,赎罪以下二千六百八十一,溢于《甫刑》者千九百八十九,其四百一十大辟,
千五百耐罪,七十九赎罪。《春秋保乾图》曰:“王者三百年一蠲法。”汉兴以
来,三百二年,宪令稍增,科条无限。又律有三家,其说各异。宜令三公、廷尉
平定律令,应经合义者,可使大辟二百,而耐罪、赎罪二千八百,并为三千,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