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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四十八 杨李翟应霍爰徐列传第三十八(第5页)

  事下四府,大将军掾韩卓议,以为:“乌桓兵寡,而与鲜卑世为仇敌,若乌桓被

  发,则鲜卑必袭其家。乌桓闻之,当复弃军还救。非唯无益于实,乃更沮三军之

  情。邹靖居近边塞,究其态诈。若令靖募鲜卑轻骑五千,必有破敌之效。”邵驳

  之曰:

  鲜卑隔在漠北,犬羊为群,无君长之帅,庐落之居,而天性贪暴,不拘信义,

  故数犯障塞,且无宁岁。唯至互市,乃来靡服。苟欲中国珍货,非为畏威怀德。

  计获事足,旋踵为害。是以朝家外而不内,盖为此也。往者匈奴反叛,度辽将军

  马续、乌桓校尉王元发鲜卑五千余骑,又武威太守赵冲亦率鲜卑征讨叛羌。斩获

  丑虏,既不足言,而鲜卑越溢,多为不法。裁以军令,则忿戾作乱;制御小缓,

  则陆掠残害。劫居人,抄商旅,啖人牛羊,略人兵马。得赏既多,不肯去,复欲

  以物买铁。边将不听,便取缣帛聚欲烧之。边将恐怖,畏其反叛,辞谢抚顺,无

  敢拒违。今狡寇未殄,而羌为巨害,如或致悔,其可追乎?臣愚以为可募陇西羌

  胡守善不叛者,简直精勇,多其牢赏。太守李参沉静有谋,必能奖厉得其死力。

  当思渐消之略,不可仓卒望也。

  韩卓复与劭相难反复。于是诏百官大会朝堂,皆从劭议。

  三年,举高第,再迁,六年,拜太山太守。初平二年,黄巾三十万众入郡界。

  劭纠率文武连与贼战,前后斩首数千级,获生口老弱万余人,辎重二千两,贼皆

  退却,郡内以安。兴平元年,前太尉曹嵩及子德从琅邪入太山,劭遣兵迎之,未

  到,而徐州牧陶谦素怨嵩子操数击之,乃使轻骑追嵩、德,并杀之于郡界。劭畏

  操诛,弃郡奔冀州牧袁绍。

  初,安帝时河间人尹次、颍川人史玉皆坐杀人当死,次兄初及玉母军并诣官

  曹求代其命,而缢而物故。尚书陈忠以罪疑从轻,议活次、玉。劭后追驳之,据

  正典刑,有可存者。其议曰:

  《尚书》称“天秩有礼,五服五章哉。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”。而孙卿亦

  云:“凡制刑之本,将以禁暴恶,且惩其末也,凡爵列、官秩、赏庆、刑威,皆

  以类相从,使当其实也。”若德不副位,能不称官,赏不酬功,刑不应罪,不祥

  莫大焉。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此百王之定制,有法之成科。高祖入关,虽尚约

  法,然杀人者死,亦无宽降。夫时化则刑重,时乱则刑轻。《书》曰“刑罚时轻

  时重”,此之谓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