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一 左周黄列传第五十一(第5页)
变复之征,厥效何由?分别具对,勿有所讳。”举对曰:
臣闻《易》称“天尊地卑,乾坤以定”。二仪交构,乃生万物,万物之中,
以人为贵。故圣人养之以君,成之以化,顺四节之宜,适阴阳之和,便男女婚娶
不过其时。包之以仁恩,导之以德教,示之以灾异,训之以嘉祥。此先圣承乾养
物之始也。夫阴阳闭隔,则二气否塞;二气否塞,则人物不昌;人物不昌,则风
雨不时;风雨不时,则水旱成灾。陛下处唐、虞之位,未行尧、舜之政,近废文
帝、光武之法,而循亡秦奢侈之欲,内积怨女,外有旷夫。今皇嗣不兴,东宫未
立,伤和逆理,断绝人伦之所致也。非但陛下行此而已,竖宦之人,亦复虚以形
势,威侮良家,取女闭之,至有白首殁无配偶,逆于天心。昔武王入殷,出倾宫
之女;成汤遭灾,以六事克已;鲁僖遇旱,而自责祈雨;皆以精诚,转祸为福。
自枯旱以来,弥历年岁,未闻陛下改过之效,徒劳至尊暴露风尘,诚无益也。又
下州郡祈神致请。昔齐有大旱,景公欲祀河伯,晏子谏曰:“不可。夫河伯以水
为城国,鲁鳖为民庶。水尽鱼枯,岂不欲雨?自是不能致也。”陛下所行,但务
其华,不寻其实,犹缘木求鱼,却行求前。诚宜推信革政,崇道变惑,出后宫不
御之女,理天下冤枉之狱,除太官重膳之费。夫五品不训,责在司徒,有非其位,
宜急黜斥。臣自藩外擢典纳言,学薄智浅,不足以对。《易传》曰:“阳感天,
不旋日。”惟陛下留神裁察。
因召见举及尚书令成翊世、仆射黄琼,问以得失。举等并对以为宜慎官人,
去斥贪污,离远佞邪,循文帝之俭,尊孝明之教,则时雨必应。帝曰:“百官贪
污佞邪者为谁乎?”举独对曰:“臣从下州,超备机密,不足以别群臣。然公卿
大臣数有直言者,忠贞也;阿谀苟容者,佞邪也。司徒视事六年,未闻有忠言异
谋,愚心在此。”其后以事免司徒刘崎,迁举司隶校尉。
永和元年,灾异数见,省内恶之。诏召公、卿、中二千石、尚书诣显亲殿,
问曰:“言事者多云,昔周公摄天子事,及薨,成王欲以公礼葬之,天为动变。
及更葬以天子之礼,即有反风之应。北乡侯亲为天子而葬以王礼,故数有灾异,
宜加尊谥,列于昭穆。”群臣议者多谓宜如诏旨,举独对曰:“昔周公有请命之
应,隆太平之功,故皇天动威,以章圣德。北乡侯本非正统,奸臣所立,立不逾
岁,年号未改,皇天不祐,大命夭昏。《春秋》王子猛不称崩,鲁子野不书葬。
今北乡侯无它功德,以王礼葬之,于事已崇,不宜称谥。灾眚之来,弗由此也。”
于是司徒黄尚、太常桓焉等七十人同举议,帝从之。尚字伯河,南郡人也,少历
显位,亦以政事称。